山东的女学生马同学利用假期兼职3个月辛辛苦苦攒下了7000块钱。本想用这笔钱换一个新手机

来源:雷电竞入口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2-27 02:18:12 访问量 :731 次

  山东的女学生马同学,利用假期兼职3个月,辛辛苦苦攒下了7000块钱。本想用这笔钱换一个新手机,谁知道,手机没换成,钱也没了。

  根据马同学讲述,自己本是想收购一台二手手机,然后马同学通过某鱼平台,看到了其中的一则二手手机信息,手机的价格是6888元。于是,想到自己口袋里的钱足够了,就毫不犹豫地下单了。

  马同学下单之后,该用户便一直给马同学打电话,说自己家中困难,着急用钱。所以,希望马同学可以尽快和他签合同,这样手机也可以早一点给马同学。同时,还告诉马同学,让她放心,两人签的合同,会有法律上的约束力,不用怕他跑。

  因为这个用户一直在给马同学装可怜,把自己描述的苦不堪言,马同学就动了恻隐之心,听信了该用户的假话。于是,马同学就按照他的要求,提前在平台点击了确认收货。

  马同学瞬间意识到,自己被骗了。就立即向派出所报了警,民警认为,马同学的案件,属于民事纠纷,不予立案。无奈之下,马同学向记者私信求助。越想这个事情,越生气,马同学可是一暑假省吃俭用的钱,一下子被这个人骗光,实在是没有办法接受。马同学认为,他骗了这么多人,自己手里有骗子的信息,就义无反顾地飞到长沙,与记者汇合,去抓这个骗她的人。据了解,骗她的人姓曾,居住在长沙,并且是个惯犯了一直以同样的方式,套路受害人。马同学根据骗子曾经错发的一个快递上的地址,找到了骗子所在的小区。于是,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,排查到了曾某寄发快递的驿站。记者以快递小哥的身份,与曾某取得联系,随后确认了,曾某确实住在这附近。当知道了准确的住址后,一行人便对曾某进行蹲守。对于马同学的举动,有网上的朋友表示,就冲这姑娘的颜值和勇气,我们都会强烈的支持。不过,一定要记得报警。更有一些网上的朋友表示,发生这种事情,难道平台没有责任吗?网购慢慢的变成了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了,不过这其中也是有很多坑。如果不巧碰到,受骗的那刻,心里真的很气愤。就想像马同学一样,当面想抓住骗子。不过,肯定有大多数人会觉得麻烦,或者考虑到实际成本之后,就吃了哑巴亏,全当买个教训,以后自己小心就好了。结合本案,马同学说报警不予立案,认为马同学这属于合同违约,不构成诈骗。此事的本质,是利用民事合同的方式,来掩盖刑事犯罪的行为,但是,一旦坐实有多次骗取他人的行为,就属于诈骗。

  对此,关键要看平台是商品提供方,还是交易买卖平台。前者是要承担监督管理不严的赔偿相应的责任。但是,本案的特殊就在于,仅仅作为一个交易买卖平台,而且马同学提前点了确认收货,这才导致骗子得逞。

  首先,要及时保存证据,尽快报警,去公安机关报警时,应该提供一套证据材料。

  比如: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;向诈骗分子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、银行流水等;还有,诈骗分子提供的一些网站和手机APP等;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诈骗的一些证据。

  一般根据法律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,在3000元-1万元以上的,属于数额较大,将构成犯罪。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,依照法律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的。此时,犯罪分子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  根据《刑法》的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-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很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  具体到本案,马同学说报警不予立案,警方说的确实没有错。马同学违反了正常交易程序,提前确认收货,但实际上她并没有收到货物,对方的行为,属于合同违约,不构成诈骗。

  如果一旦查证,对方的行为存在多次惯用手法,则不能仅仅看此事的本质,认为属于民事合同,其实就是以合法形式,掩盖刑事犯罪的目的,此时,就要按照诈骗罪进行刑事处罚了。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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